新聞背後:房地產詐騙比你想的還容易!1步驟讓你安心不受騙

詐騙手法解說與防止詐騙秘訣

作者: 阿宅地產顧問

最後更新於 2024-05-03,由作者 阿宅地產顧問 更新

先前房市有個熱點新聞,房地產詐騙集團騙走了6間房子,被害人竟然都不知情。手法怎麼做呢?詐騙三步驟,阿宅顧問直接用白話文解釋一次。

首先嫌犯取得被害人身份證件後偽造假本票,第一步製造出被害人欠嫌犯錢的假證據。

接著再會同偽裝成受被害人委託出席的同夥,到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糾紛調解。因為去調解的雙方都是自己人,調解結果當然會達成用被害人房產過戶給嫌犯來抵債的共識。

最後,嫌犯拿著法院核定的調解書,直接自己去地政事務所辦過戶登記就完成了。房子被騙走,當事人完全不知情。

有這麼簡單嗎?依據法令還真的這麼簡單。

土地登記規則第12條及第27條第4款規定,登記原因證明文件為依法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者,申辦登記時,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之。

詐騙背後的奧祕,就是用法院確定判決效力來做單方申請過戶。其實這也是詐騙老梗了,隔幾年就會出現一次。

要怎麼防止被騙呢?最簡單的方法,就是去地政事務所申辦「地籍異動即時通」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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